原告刘**与被告北**土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审理经过及原告诉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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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今天聊聊员工持股分配分成这个事,还有王哥他在这方面遇到的困扰。王哥是合法持有股份的一员,应该有分享盈利的权利,但是在真正处理这件事情的时候,还是遇到了一些麻烦和不公。这事不仅仅关乎他自己赚多赚少,更是揭示出员工持股会在怎么分钱,怎么发钱这些环节里可能存在的问题,值得我们好好想想。
一、职工持股会的设立与刘某的出资情况
原本设立职工持股会就是想让员工参加公司的运作进程,共享繁荣成果。在1999年8月23号,这职工持股会终于光荣诞生了。刘哥就是那时参与者之一,投出了30350块钱,里面有他自己的薪水12000块,借来的工会钱9240块以及职工持股会配套的9110块。除了刘哥对公司的深深信赖外,也是他对将来能拿到的红利满怀憧憬。可是,经过这么长时间,刘哥才发现自己在分红这块受到了不公的待遇。
刘哥持有股份的那啥就能分到每年的钱嘛,可实际情况却是没领完就没了-从2000年到2005年的那些年终分红,刘哥就有一些没拿到手.特别是2002年和2003年的那些,连个字都没签呢,公司就说刘哥已经拿过不能再重给了!刘哥不干了,觉得自己的利益给侵犯了.
二、分红争议的核心问题
这件事的关键就是刘哥到底能不能拿走2002年和2003年的分红!路新沥青公司说他拿走了所有分红,还拿出了他2005年签过字的领钱单子做证明。可是刘哥不认账,说公司没给他看过2002年和2003年的分红清单,觉得公司这样搞鬼。
法院说,你看这个刘某是我们职工持股会的人,既然出了钱就应该按比例拿每年的分红如果公司没办法拿出刘某签过字的分红清单来证明他领了钱,那法院就不会相信公司说的刘某已经拿到分红的话。这样做既保护了刘某的利益,又给其他职工持股会的成员们吃了颗定心丸,让大家知道自己的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借款与分红的关系
刘某给工会借的那9240块也跟那分红扯不清。他拿走一部分钱后,就默契地把欠工会的债还清了。不过,他还是觉得他没舍得那份没拿到手的钱。实际上,分红就是让职工股东们挣点小钱,借出去的钱和这个不是一码事,不能算作抵消。
刘某在法庭上提出要路新沥青公司给他该有的分红赚取的那份钱,经过仔细查证,法院确定刘某应该有1211块钱的分红。这个决定可是对刘某权益的一种认可,也给其他和他一样属于职工持股会的成员挺直腰杆,遇到类似问题要大胆争取自己利益的勇气做了个榜样。
四、退股金的争议
除了分钱问题,刘哥还有个要求,想把入股金拿回来。从我们工会的规定来看,要是俱乐部关门大吉的话,会员就可以把股金要回去。但路新沥青公司却说刘哥早收到了29589块钱,还给看了报销单证明。然而刘哥却不开心,觉得自己没拿到那么多。
经过法庭调查,发现刘某确实拿到了职工持股会的退股款29589块,这钱是人家辛苦赚来的,所以他失败了这场诉讼。这个结果虽然让人失望,可是也提醒我们在公司改革时候,透明并公正很重要。
五、对未来的思考与建议
就拿那个刘某的事儿来说,咱们能发现职工持股会这儿在分红和花钱方面有些小毛病。这事儿不单影响个人钱包,还影响到职工持股会整体进步。企业发红包的时候,得搞好规矩,让每个会员都觉得公平。公开透明的信息,明明白白的分红,这些都是防止矛盾的好办法。
咱们员工也要学点儿法律知识,明白自己权益在哪儿,遇到问题不低头,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这不光是保证个人利益,还得保护大家的权益不是!
看完刘某的事,咱们得想想,在公司里,怎样协调好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关系,才能保障每个人都能得到应有的权利?关于职工持有股票的事儿,你们觉得哪儿还需要加强?快来评论区聊聊,别忘了点个赞、分享文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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